关于首届上海交通大学“文治新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创学院 2023-05-29 2145

根据学校《关于首届上海交通大学“文治新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交通大学“文治新人”评选办法》(见附件1),现将院级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文治新人”参评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具备较高学术素养与学术品质,并于上海交通大学就读期间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以及人文社科与理工农医等学科交叉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创新性学术成果;

3.学习成绩良好,无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情况。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至学院;

2.根据学校文件内容:“参评人将参评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产生不多于3名或院(系)全日制在校学生数5‰的拟推荐人选”,此次文创学院将按照要求组织评选工作,由学院“文治新人”评选工作组对参评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评选推荐,产生不多于3名拟推荐人选,并在院内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文治新人”评选组委会提交推荐名单以及参评材料;

3.校“文治新人”评选组委会对各院(系)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并组织评选。

三、奖项设置

获选者将被授予上海交通大学“文治新人”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选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四、参评方式及注意事项

请有意向参评的同学认真阅读评选办法(附件1)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请于北京时间6月4日(星期日)24: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推荐表、附件3推荐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打包)提交至学生事务办公室邮箱 icci-students@sjtu.edu.cn ,邮件主题为“文治新人评选+姓名”;

2. 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2推荐表(需本人和导师签字)以及填表说明内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务必于北京时间6月5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交至紫竹教研基地A8-305办公室程芬老师处;

3.电子/纸质任一种材料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学院联系人:  程芬

联系电话:15985818571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文治新人”评选办法》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文治新人”评选推荐表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文治新人”评选推荐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