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党员同志:
为便于各位党员同志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现对以下事项提出友情提示: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
(二)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应当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文凭及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除以上证件外,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
(三)对于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四) 特殊情况下,毕业生党员可向所在党组织申请,经党组织审批同意,将党组织保留在原就读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五)请各位党员同志务必配合填写完成《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学生党员信息及组织关系转出表》,并于4月18日前将信息汇总到一张表后反馈至 icci-students@sjtu.edu.cn邮箱。
(六)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一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包括:在交大“智慧党建”系统和离校系统以及上海市党管系统进行转出(该部分由学院负责老师完成,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关注离校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该部分后期将以符合学校防疫要求的方式发放给毕业生党员)。
(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党员组织关系应在有效期内(市内30天,外省市90天)及时接转。
(八)毕业生党员离校后,需及时向学院反馈介绍信回执联。
学院联系人:热米拉老师1381915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