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组织、具体要求
为提升学院科研活力,提高在校学生的学术积极性,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拟设立“学术启明星”制度。通过评选年度“科研之星”(一等奖)、“科研晨星”(二等奖)、“科研新星”(三等奖)等称号来鼓励在校学生积极投身科研活动、产出学术成果。该评选由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根据学生学术成果进行评选。
二、申请对象
学院所有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包括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留学生)。
三、评选名额、奖励和机制
1. 每年度评选1名“科研之星”、2名“科研晨星”和5名“科研新星”,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2. 评选机制为积分制,按照积分从高到低颁发奖项。细则请参见附件五。
四、评审条件
1. 上述科研成果认定时限为2025年11月1日-2026年11月1日;
2.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该学年课程,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
4.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非学位课程成绩优良,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 凡在校期间受到各种校院处分及通报批评者,均无申请资格;
6. 凡被评为学术启明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其荣誉称号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撤销,相应荣誉证书将被回收:
1)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2) 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不文明、品行不端行为者;
3) 相关发表作品有弄虚作假者;
4) 学习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
五、申请方式
1.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务必于北京时间2026年11月10日24: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至学科与科研办公室邮箱icci-xkky@sjtu.edu.cn 。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表(需本人签字)和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提交复印件,现场验原件)务必于北京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下午16:00前交至305办公室樊琪老师处;
2. 电子/纸质任一种材料逾期提交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