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学校立德树人理念,扎实推动共青团改革攻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五四评优”工作,在我校学生和青年教职医务员工中选树典型,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全校青年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才智。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沪交团(2023)7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一)优秀团员
我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2023 年春季入学、春季毕业及团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团员不纳入评比范围)。
(二)优秀团干部
在我校各级团组织中担任职务。超过28周岁参评的团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不可同时申请)。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将民主推荐作为基础环节,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要求参与“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3.学习成绩优良。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
注:原则上应从上一年度团员评议为“优秀”的同学中产生。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要求参与“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3.学习成绩优良。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
4.工作能力过硬。在团内担任职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体等活动中起积极带头作用。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业绩;
5.工作作风优良。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竭诚服务团员青年,正确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注:原则上应从上一年度团员评议为“优秀”的同学中产生。
四、推荐名额及方法
各院系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推荐名额分为学生名额和教工名额两部分,名额根据各院系的学生团员人数占全校学生团员总人数的比例以及青年教师的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1)校团委分配文创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学生:优秀团员9人;优秀团干部1人
教工:优秀团员1人;优秀团干部1人
(2)根据学院现有专业和班级实际情况,此次“五四评优”(学生)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文创22M001班推荐名额:4人
文创22M002班推荐名额:4人
文创22M003班推荐名额:2人
此次申请时不区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类别,统一申请。
“优秀团干部”将由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在获得班级“优秀团员”推荐的团干部中优中选优进行综合评审推荐。
五、申请方式
1.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填写附件申请表于本周日(北京时间3月19日24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icci-students@sjt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申请时不区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请类别,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通过材料初审的候选人将于下周各班团支部大会上进行公开答辩,通过团支部大会投票环节民主产生各团支部拟推荐“优秀团员”人选,经学院内部公示后提交至校团委复审。
学院联络人:王博煜老师,联系方式:34205061-8106
附件:文创学院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