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2023级全日制硕士生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文创学院 2023-10-10 11737

为充分发挥学院新生学习奖学金的引领作用,吸引优秀生源、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当年度《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内容,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一、 评选对象

1.学院2023级第一志愿(推免或统考)报考文创学院的全日制国内(含港澳台地区)考生,调剂生一律不予参评;

2.留学生应按要求和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上海市和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一律不予参评;

3.学业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特别突出,但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而需要一定支持与资助的考生。

二、 评审原则

1.按照2023级推免生选拔及统考生招生时发布的相关政策,采用自主申请参评制进行。

2.参与评审的推免生和统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等)进行排序,其中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将以全国联考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等)参与排序。学院授予一等奖的比例为入学总人数(以实际报到为准)的5%,二等奖的比例为入学总人数(以实际报到为准)的 15%,三等奖的比例为入学总人数(以实际报到为准)的 55% ;

3.如遇小数,采取往前进一位取整的原则,以最大化维护学生利益;

4.如遇成绩相同考生,并列授予奖学金;

5.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其所获奖学金资格自动失效;考生未按时间点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后续考生往前递补;

6.学业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特别突出,但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而需要一定支持与资助的考生,其评审与资助标准由评审工作组单独讨论并做出相应决议。

三、 奖励额度

等级

金额

资助学年

一等奖

10.8 万元

第一学年

二等奖

5.4 万元

第一学年

三等奖

1.5 万元

第一学年

四、 评审程序

1.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评选;  

2.申请者需于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前在学院学术事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s://aao.icci.sjtu.edu.cn/students/)中进行申请;

3.评审工作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评选对象进行评审,并确定入选名单,按规定流程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择时按学校规定流程发放奖学金。

五、 其他

1.本细则仅适用于2023级第一志愿报考的国内(含港澳台地区)考生;

2.本细则由学院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解释。

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