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办法
1. 评审委员会:学院党委书记任评审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学术事务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相关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
2. 评审标准: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沪交研〔2022〕7 号】和《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交研〔2022〕9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本办法适用于学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一次等级评定工作按照新生入学复试成绩进行排序(不分推免、统考或调剂),其中,按照学院符合资助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人数的30%评定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余为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当年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硕士研究生不能参评当年度学业奖学金:
(一)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二)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三)受到校级处分且尚未解除;
(四)评定当年受到学院处分和处理;
(五) 修读课程和学业成绩不满足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基本学业要求;
(六) 经学院认定为不合格的其他情况。
3. 发放时间:新生学业奖学金按入学当年9-12月份在校有效月份核算,于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4. 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实名申诉(021-34205059),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议。
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
2024年11月11日
2024级全日制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名单公示
2024级全日制设计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名单公示
2024级全日制数字文创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