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 “上海交通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创学院 2021-12-20 5869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大力培树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 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 提高。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关 于开展 2021 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三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二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妇〔2021〕18 号)精神,校工会、妇工委决定面向全校教职医务员工展2021年度(第十三届)“上海交通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女方在我校工作五年以上、男方可以在我校也可以在校外任何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且连续婚龄达 10 年及以上的夫妻。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医疗、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身边女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家庭和谐。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敬老爱幼,科学育儿, 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方法

1.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按评选条件,视规模人数原则上可推荐 1-2 对夫妻参加学校评选。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以女方所在单位为推荐单位;

2.各推荐单位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于 12 月 15 日前将推荐表(附件)一式两份报校妇工委(闵行校区老行政楼 214 室, 电话:1862138782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妇工委邮箱 jdfwh@sjtu.edu.cn,邮件主题请写“**单位比翼双飞推荐表”;

3.由校工会和妇工委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对推荐材料按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审核。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校工会和妇工委将于 2022 年“三八”妇女节召开表彰会,对被评选为模范佳侣的夫妇授予“上海交通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 年度 “上海交通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2:2021 年度“上海交通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