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学院2023届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文创学院 2022-11-14 3929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有关精神,结合《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 [2021]51号),以及《关于评选2023届全日制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文创学院2023届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申请对象

学院2023届硕士毕业生(不包括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留学生,留学生评选具体事宜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单独组织)。

优秀毕业生分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市优)和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校优)。

二、 评选名额

市优秀毕业生各院系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校优秀毕业生各院系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不含来华留学生)总人数的15%。学校就业中心根据各院系2022届优秀毕业生就业引导率情况,在推荐比例的基础上对分配至院系的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港澳台学生不参加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可以参加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评选条件可参照校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

按上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文创学院2023届市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为5人,校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为15人。

三、 评审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

3.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硕士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原则上在3.3以上(含3.3),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 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

5. 评选校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对于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就业引导方向(赴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就业,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以及博士生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6. 评选市优秀毕业生,在符合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原则上必须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就业引导方向: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生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到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建功立业);

7. 凡在校期间受到各种校院两级处分及通报批评者,均无申请资格;

8.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其荣誉称号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撤销,相应荣誉证书将被回收:

1)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2) 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不文明、品行不端行为者;

3) 不能在培养计划规定学制内按期毕业者及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者;

4) 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

四、 申请方式及注意事项

1.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务必于北京时间11月27日(星期日)24: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证明材料打包)提交至学生事务办公室邮箱 icci-students@sjtu.edu.cn ,邮件主题为“优毕申请+姓名”。

2.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表(需本人签字)、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验证用,不用提交;交大校内团口荣誉无需提交验证)务必于北京时间11月29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交至紫竹教研基地A8-305办公室陈雪萍老师处;

3.电子/纸质任一种材料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申请材料通过学院初审后,请候选人提前做好3分钟的答辩PPT,后期学院将于12月初安排优秀毕业生评比答辩,请注意查收相关通知。

学院联系人:陈雪萍老师  34205061转8106

附件:

1.文创学院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2.文创学院2023届市、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3.文创学院2023届市、校优秀毕业生申请候选人汇总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