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须知

ICCI 2017-08-21 7570

一、总体要求: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增加页数,也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包括表格各行行宽等细节内容。

(2)表格建议电子版填写,签名处必须手写。

(3)表格中各项内容建议电子版填写,中文部分一般使用小四号宋体字,英文字母和数字一般使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不得使用艺术字体。

(4)表格填写必须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5)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二、具体填写内容

(1)“基本情况”中的“入学时间”栏,春季入学的,统一填写为××××年4月,秋季入学的统一填写为××××年9月。

(2)“基本情况”中的“基层单位”栏, 请填写学院(系)的全称,地方不够的话请缩小字体排列两行,但不得改变原表格行高。学院(系)的名称应与表格背面的“基层单位意见”所盖公章一致。

对于医学院的“基层单位”是填写“医学院”还是各个附属医院,由医学院自定,但此处的“基层单位”名称一定要与表格背面的“基层单位意见”所盖公章一致。

(3)“基本情况”中的“攻读学位”栏,硕士生请填写硕士,博士生请填写博士;医学院长学制本硕博联读生请填写博士,医学院长学制本硕联读生请填写硕士。“学习阶段”栏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医学院长学制本硕博联读生若正处于修读硕士课程阶段则选择“硕士”,正处于修读博士课程阶段则选择“博士”。

(4)“基本情况”中的“学制”栏,校本部硕士研究生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年、2.5年或3年。

(5)“基本情况”中的“身份证号”一字一格,不可错。

(6) “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建议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填写,不得少于300字,也不得字数过多以致超页改变原表格的格式。

“申请人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

(7) “推荐意见”: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

推荐人可以是申请学生的导师、辅导员、思政教师或班主任等,但不能是同学、班长;推荐理由简明扼要,同时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申请人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既不能千篇一律或雷同,也不能简单仅写“同意推荐”。

“推荐人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

(8)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不得违反时间逻辑。即:从申请、推荐、评审、“基层单位意见”(学院意见)到“培养单位意见”(学校意见),各栏目的时间应是逐渐推后的。且“基层单位意见”(学院意见)栏的时间应比“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的时间至少推迟5个工作日,“培养单位意见”(学校意见)的时间又比学院的时间至少推迟5个工作日,否则表明学校和学院没有真正履行公示程序,有欺骗行为。